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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核电厂常规设备大修监理规范是为了规范核电厂常规设备大修监理工作,确保大修质量和安全,保证核电厂的正常运行。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设备大修监理。
二、监理组织
1.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派遣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理工作。
3.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1.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理。
2.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理,确保大修进度和质量。
4.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质量进行监理,确保大修质量符合要求。
5.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安全进行监理,确保大修过程中的安全。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2. 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大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3. 监理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确保大修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五、监理验收
1.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大修质量符合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安全进行验收,确保大修过程中的安全。
3. 监理人员应当对大修验收结果进行报告,确保大修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1. GB 50236-2011 核电厂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规范
2. GB 50268-2013 核电厂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3. GB 50269-2013 核电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
4. GB 50270-2013 核电厂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规范
5. GB 50271-2013 核电厂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