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032-2014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4-06-29 实施时间:2014-11-01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是为了规范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的编制,保证水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水电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而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中的调整概算编制。

一、基本原则
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
2. 依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工程建设的需要,确定调整概算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3. 依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安排调整概算编制的时间和工作量;
4. 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调整概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二、编制程序
1. 调整概算编制前,应进行工程建设的全面审查,确定调整概算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调整概算编制应按照编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编制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论证;
3. 调整概算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确保调整概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编制内容
1. 调整概算编制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劳务等方面的费用;
2. 调整概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工程建设的时间和工作量;
3. 调整概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确定工程建设的管理费用和管理措施。

四、编制要求
1. 调整概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确保调整概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调整概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工程建设的时间和工作量;
3. 调整概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确定工程建设的管理费用和管理措施。

五、编制报告和审批程序
1. 调整概算编制完成后,应编制调整概算编制报告,报告应包括调整概算的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内容、编制要求、编制结果等内容;
2. 调整概算编制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审查通过后,应提交审批机关审批;
3. 调整概算编制报告审批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并按照调整概算编制报告的要求进行实施。

相关标准:
GB 505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GB 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GB 50206-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7-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