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247-2013
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3-06-08 实施时间:2013-10-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的设计,包括核电站厂区、核岛、辅助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的实物保护系统。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核电厂安全规定》(HAF003-2016)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致。

三、实物保护系统的组成
实物保护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1.周界保护系统:包括围墙、栅栏、探测器、视频监控等设施,用于保护核电站厂区的周界安全。
2.入侵检测系统:包括门禁控制、身份识别、安全检查等设施,用于保护核电站各区域的安全。
3.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机、录像机、监视器等设施,用于对核电站各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
4.报警系统:包括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电话报警等设施,用于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5.应急响应系统: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设施,用于应对突发事件。

四、实物保护系统的功能
实物保护系统的功能包括以下方面:
1.保护核电站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防止非法入侵、破坏、盗窃等行为。
3.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提高核电站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实物保护系统的性能
实物保护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周界保护系统应具有防护、探测、报警、响应等功能,能够有效防止非法入侵。
2.入侵检测系统应具有身份识别、安全检查、门禁控制等功能,能够有效防止非法进入各区域。
3.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实时监控、录像、回放等功能,能够对核电站各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
4.报警系统应具有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电话报警等功能,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5.应急响应系统应具有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功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六、实物保护系统的技术要求
实物保护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周界保护系统应采用可靠的围墙、栅栏、探测器等设施,能够有效防止非法入侵。
2.入侵检测系统应采用可靠的门禁控制、身份识别、安全检查等设施,能够有效防止非法进入各区域。
3.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高清摄像机、录像机、监视器等设施,能够对核电站各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
4.报警系统应采用可靠的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电话报警等设施,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5.应急响应系统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方案,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七、实物保护系统的安全要求
实物保护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周界保护系统应具有防雷、防爆、防火等安全措施,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2.入侵检测系统应具有防伪、防篡改、防破坏等安全措施,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3.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防破坏、防干扰、防窃听等安全措施,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4.报警系统应具有防误报、防漏报、防干扰等安全措施,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5.应急响应系统应具有防误操作、防漏操作、防干扰等安全措施,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八、实物保护系统的管理要求
实物保护系统的管理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制定完善的实物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应定期对实物保护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应定期对实物保护系统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应加强对实物保护系统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城市围墙、栅栏技术规范》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965-2015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