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257-2013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
发布时间:2013-11-28 实施时间:2014-04-01


核电厂操纵人员是核电厂的重要岗位之一,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核电厂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核电厂操纵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本标准制定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的要求和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

二、考核要求
1.操纵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1)核电厂的基本原理和工作原理;
(2)核电厂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3)核电厂的设备和系统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4)核电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核电厂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意识。

2.操纵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核电厂的操作技能;
(2)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能够有效地与其他岗位的人员进行协调和沟通。

三、考核程序
1.操纵人员应参加核电厂的培训和实习,达到规定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2.操纵人员应参加核电厂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达到规定的考试成绩。
3.操纵人员应参加核电厂的模拟演练和实际演练,达到规定的演练要求。
4.操纵人员应参加核电厂的综合考核,达到规定的综合考核成绩。

四、考核合格标准
1.操纵人员应达到规定的考核要求和程序。
2.操纵人员应达到规定的考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
3.操纵人员应通过核电厂的考核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相关标准
GB 50836-2013 核电厂人员安全培训规定
GB 50837-2013 核电厂人员安全考核规定
GB 50838-2013 核电厂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GB 50839-2013 核电厂人员安全监督规定
GB 50840-2013 核电厂人员安全评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