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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空气和气体处理系统中净化部件用排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NB/T 20039.1-2015《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部分:通用术语和定义》相同。
三、要求
1.排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净化部件的重量和风阻力,并满足使用条件下的振动和冲击要求。
2.排架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能够在使用寿命内保持稳定的性能。
3.排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防止净化部件中的污染物逸出。
4.排架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易于清洗和更换净化部件。
5.排架应具有良好的防震和减振性能,能够减少振动和噪声。
6.排架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能够在火灾情况下保护净化部件和系统。
四、试验方法
1.强度试验:按照GB/T 228-2002《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进行。
2.耐腐蚀试验:按照GB/T 10125-1997《盐雾腐蚀试验方法》进行。
3.密封性试验:按照GB/T 7106-2008《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
4.可维护性试验: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
5.防震和减振试验: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
6.防火性试验:按照GB/T 5169.15-2004《电气设备的防火试验 第15部分:气体灭火系统》进行。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
1.排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和试验结果。
2.排架应进行出厂检验,并附有检验报告。
3.排架应标明制造厂家、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六、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1.排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防止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2.排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避光的环境中。
3.排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使用。
相关标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
GB/T 10125-1997 盐雾腐蚀试验方法
GB/T 7106-2008 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5169.15-2004 电气设备的防火试验 第15部分:气体灭火系统
NB/T 20039.1-2015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部分:通用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