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是指利用水能或水力发电的工程,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需要进行环境监理。本标准旨在规范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实施,保障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1.基本要求
水电工程环境监理应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监测应全面、准确、及时,监测数据应真实可靠。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2.监测内容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内容包括水质、大气、噪声、土壤、生态等方面。其中,水质监测应包括水源地、水库、河流、水电站进出水口等;大气监测应包括水电站周边空气质量;噪声监测应包括水电站周边噪声水平;土壤监测应包括水电站周边土壤质量;生态监测应包括水电站周边生态环境。
3.监测方法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测方法应具有可重复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4.监测频次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应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监测频次。监测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5.监测报告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应编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结论和建议等内容。监测报告应及时编制,报告内容应真实可靠。
6.监测数据处理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数据应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测数据处理结果应真实可靠。
7.应急处理
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应急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1-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2-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2016 建筑物能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