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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核电厂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规程,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NB/T 20429-2017 核电厂事故处理规程编写要求就是为了规范核电厂事故处理规程的编写,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
本标准要求核电厂事故处理规程编写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规程编写应基于科学的事故处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可操作性:规程编写应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确保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适用性:规程编写应根据核电厂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4.完整性:规程编写应全面、完整地反映核电厂事故处理的各个环节和要求,确保规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5.可审查性:规程编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规程的可审查性和合法性。
本标准还规定了核电厂事故处理规程编写的具体内容,包括事故分类、事故处理组织、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职责等方面。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规程编写的格式要求,包括规程名称、编写单位、编写日期、修订记录等方面。
规程编写程序是本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定了规程编写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编写计划、编写草案、内部审查、外部审查、批准发布等环节。其中,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是规程编写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本标准还规定了规程编写的审核和批准要求,包括审核人员的资格要求、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等方面。审核和批准是规程编写的最后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规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 50868-2013 核电厂事故应急预案编写规范
GB/T 19624-2018 核电厂安全评价规范
GB/T 19625-2018 核电厂安全分析规范
GB/T 19626-2018 核电厂安全审查规范
GB/T 19627-2018 核电厂安全监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