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42.11-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 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
发布时间:2017-04-01 实施时间:20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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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其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对于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设备合格鉴定是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对核电厂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确定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设备合格鉴定应该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设备合格鉴定应该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独立的原则,鉴定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鉴定过程应该记录详细的资料和数据,鉴定结果应该真实、准确、可靠。
2.鉴定程序:设备合格鉴定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鉴定准备、鉴定方案编制、鉴定实施、鉴定报告编制等步骤。
3.鉴定内容:设备合格鉴定应该对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4.鉴定方法:设备合格鉴定应该采用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法进行,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分析、试验验证等多种方法。
5.鉴定报告编制:设备合格鉴定应该编制详细、准确、完整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结论、鉴定依据、鉴定过程、鉴定结果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设备合格鉴定的各个阶段,包括新建核电厂、扩建核电厂、改造核电厂和运行核电厂等。同时,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类似的高风险工业设施的设备合格鉴定。
相关标准:
GB 50128-2018 铁路信号设备和通信设备 项目管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信息技术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