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46-2017
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01 实施时间:2017-10-01


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是核电厂中最重要的系统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将核反应堆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本标准旨在规定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的设计要求,以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一、系统结构
1. 主蒸汽系统应包括主蒸汽管道、主蒸汽干汽器、主蒸汽过热器、主蒸汽调节阀、主蒸汽旁路管道、主蒸汽旁路调节阀、主蒸汽旁路过热器等组成部分。
2. 主蒸汽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热力学性能,能够满足核反应堆的热功率需求,并能够保证汽轮机的正常运行。
3. 主蒸汽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靠性,能够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二、系统参数
1. 主蒸汽系统的设计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低于16MPa。
2. 主蒸汽系统的设计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低于350℃。
3. 主蒸汽系统的流量应能够满足核反应堆的热功率需求,并能够保证汽轮机的正常运行。

三、设备要求
1. 主蒸汽干汽器、主蒸汽过热器、主蒸汽调节阀、主蒸汽旁路调节阀等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2. 主蒸汽干汽器、主蒸汽过热器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热传递性能,能够满足系统的热力学要求。
3. 主蒸汽调节阀、主蒸汽旁路调节阀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够满足系统的自动控制要求。

四、管道和阀门要求
1. 主蒸汽管道和旁路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良好的耐压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2. 主蒸汽管道和旁路管道的支架、吊挂等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管道的稳定运行。
3. 主蒸汽调节阀、主蒸汽旁路调节阀等阀门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调节性能。

五、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要求
1. 主蒸汽系统应配备必要的仪表和控制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并能够对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和保护。
2. 主蒸汽系统的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能够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六、安全保护系统要求
1. 主蒸汽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系统,能够对系统进行自动保护和紧急停机。
2. 主蒸汽系统的安全保护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相关标准:
1. GB 150-2011《压力容器》
2. GB/T 2880-2016《核电站压水堆主蒸汽系统水质控制规范》
3. GB/T 19624-2018《核电站主蒸汽系统水化学监测规范》
4. NB/T 47014-2011《核电站主蒸汽系统水化学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
5. NB/T 47015-2011《核电站主蒸汽系统水化学监测仪器设备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