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进行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是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以保护水生生态环境,促进水电工程可持续发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水生生态学术语》(GB/T 18484-2001)。
3.水生生态调查
3.1 调查内容
水生生态调查应包括水生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功能、演替规律、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3.2 调查方法
水生生态调查应采用现场调查、实验室分析和文献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法。
3.3 调查报告
水生生态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结果、评价结论等内容。
4.水生生态评价
4.1 评价内容
水生生态评价应包括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方面的内容。
4.2 评价方法
水生生态评价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包括生态指标法、生态系统评价法、生态风险评价法等。
4.3 评价报告
水生生态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建议措施等内容。
5.水生生态保护
5.1 保护原则
水电工程建设应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2 保护措施
水电工程建设应采取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措施,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相关标准
- GB/T 18484-2001 水生生态学术语
- GB/T 18920-2002 水生态系统评价方法
- GB/T 18921-2002 水生态风险评价方法
- GB/T 18922-2002 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规范
- GB/T 18923-2002 水生态补偿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