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531-2018
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评价用大气弥散因子分析方法
发布时间:2018-12-10 实施时间:2019-04-01


为了保障核电厂主控室的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可居留性评价。本标准提供了一种大气弥散因子分析方法,用于评价核电厂主控室的可居留性。

1. 计算方法
本标准采用高斯模型计算大气弥散因子。计算时需考虑气象条件、大气稳定度、地形等因素,并结合核电厂主控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评价指标
本标准采用剂量当量率和剂量当量作为评价指标。剂量当量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人体吸收的辐射剂量,剂量当量是指人体吸收的辐射剂量。

3. 评价方法
根据计算结果,结合评价指标,对核电厂主控室的可居留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包括剂量当量率和剂量当量,以及评价结论。

4. 评价结果的判定
评价结果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判定。如果评价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则核电厂主控室可被认为是可居留的;如果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则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5. 报告编制
评价结果应编制成报告,包括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评价结论等内容。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 GB 18871-2002 核电厂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 GB 6249-20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633-2012 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NB/T 20530-2018 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评价用计算方法
- NB/T 20532-2018 核电厂主控室可居留性评价用实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