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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风力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风力发电机组的润滑剂在保障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的正常运行,需要对其进行运行检测。本标准就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的方法、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和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的运行检测。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2900.1-2008《机械振动术语》相同。
3.检测方法
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样方法:采用GB/T 6682-2008《水分测定法》、GB/T 511-2008《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GB/T 6532-2008《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等标准方法进行采样。
(2)检测项目:包括水分、酸值、粘度、密度、机械杂质等项目。
(3)检测仪器:采用符合GB/T 261-2008《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GB/T 6536-2008《石油产品粘度测定法》、GB/T 264-2008《液体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等标准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4)检测频率:根据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的使用情况和生产厂家的要求,确定检测频率。
4.检测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测结果应符合生产厂家的要求。
(2)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
5.检测程序
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样:按照GB/T 6682-2008《水分测定法》、GB/T 511-2008《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GB/T 6532-2008《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等标准方法进行采样。
(2)检测:采用符合GB/T 261-2008《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GB/T 6536-2008《石油产品粘度测定法》、GB/T 264-2008《液体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等标准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3)结果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报告编制:将检测结果编制成报告,反馈给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
6.结果判定
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结果判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分:不得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2)酸值:不得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3)粘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4)密度:不得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5)机械杂质:不得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值。
7.报告编制
风力发电机组润滑剂运行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日期、地点、检测人员等基本信息。
(2)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及判定。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机械振动术语
GB/T 6682-2008 水分测定法
GB/T 511-2008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6532-2008 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GB/T 261-2008 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