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是指装机容量在10000千瓦以下的水力发电工程。水力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而水力发电工程的地质勘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标准旨在规范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的要求,确保勘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1. 勘察基本要求
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勘察应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和工程特点确定勘察范围和深度;
(2)勘察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结合实地勘察,综合分析,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勘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勘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勘察应注重勘察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确保勘察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勘察内容
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地质概况:包括地质构造、地貌、地层、岩性、构造变形、地震活动等;
(2)水文地质:包括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地貌、水文地质地层、水文地质特征等;
(3)岩土工程地质:包括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岩土工程地质地貌、岩土工程地质地层、岩土工程地质特征等;
(4)环境地质:包括环境地质条件、环境地质地貌、环境地质地层、环境地质特征等;
(5)地质灾害: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等。
3. 勘察方法
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应采用以下方法:
(1)现场勘察:包括现场地质勘察、现场水文地质勘察、现场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现场环境地质勘察等;
(2)室内分析:包括室内岩矿鉴定、室内水文地质分析、室内岩土工程地质分析、室内环境地质分析等;
(3)实验室测试:包括实验室岩土力学测试、实验室水文地质测试、实验室环境地质测试等。
4. 勘察报告编制及提交要求
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目的、范围和深度;
(2)勘察方法和技术路线;
(3)地质概况、水文地质、岩土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情况;
(4)勘察结论和建议;
(5)勘察资料和附图。
勘察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报告编制应规范、准确、完整、可读性强。勘察报告应及时提交,确保勘察结果的有效性。
相关标准
GB 50021-2001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6-2014 水工金属结构物设计规范
GB 50205-2001 水工混凝土结构物设计规范
GB 50206-2012 水工闸门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