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但其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会产生辐射物质,对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为了保障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必须对铀矿地质设施进行退役处理,使其不再对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铀矿地质设施退役辐射环境安全的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地质设施退役辐射环境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退役前的辐射环境评价、退役后的辐射环境监测、辐射源控制和管理、辐射防护和应急措施等。其中,辐射环境评价是铀矿地质设施退役的重要环节,必须对退役前的辐射环境进行评价,确定退役后的辐射环境目标和管理措施。退役后的辐射环境监测是为了验证退役效果,必须对退役后的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辐射源控制和管理是为了防止辐射源的泄漏和扩散,必须对辐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辐射源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辐射防护和应急措施是为了保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必须制定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本标准还规定了铀矿地质设施退役辐射环境安全的评价方法,包括辐射环境评价、辐射源控制和管理评价、辐射防护和应急措施评价等。评价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本标准还规定了铀矿地质设施退役辐射环境安全的管理措施,包括组织管理、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和更新、记录和报告等。管理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规范、有效。
相关标准
- GB 6249-2011 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 GB 18871-2002 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 GB 11551-1989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设计卫生标准
- GB 15793-2008 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标准
- GB 11906-1989 放射性物质安全防护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