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00-1994
水中总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
发布时间:1994-10-24 实施时间:1995-01-01
水中总放射性是指水中所有放射性核素的总量,包括α、β、γ放射性核素。水中总放射性的测定是判断水体是否受到放射性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标准采用蒸发法测定水中总放射性。
1. 原理
将水样蒸发至干燥,将残渣溶解后,用液体闪烁计数器测定样品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从而计算出水中总放射性。
2. 仪器和试剂
2.1 液体闪烁计数器
2.2 蒸发皿
2.3 恒温水浴
2.4 恒温干燥箱
2.5 恒温恒湿器
2.6 硝酸
2.7 氢氧化钠
2.8 氯化铵
2.9 氯化钡
3. 样品采集和处理
3.1 采集样品时应避免污染,避免与放射性物质接触。
3.2 样品应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测定。
3.3 样品应在室温下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4. 操作步骤
4.1 取适量水样,加入蒸发皿中。
4.2 在恒温水浴中加热蒸发皿,将水样蒸发至干燥。
4.3 将蒸发皿放入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4.4 将干燥后的残渣加入硝酸中,加热至溶解。
4.5 加入氢氧化钠和氯化铵,沉淀氢氧化铵钡。
4.6 将沉淀过滤,用氯化钡沉淀钡。
4.7 将沉淀过滤,用液体闪烁计数器测定样品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
5. 计算
5.1 根据液体闪烁计数器的测定结果计算出样品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
5.2 根据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和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特性,计算出水中总放射性。
相关标准
GB 11806-1989 水质放射性监测规范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848-2017 水中放射性核素测定方法
GB/T 19495-2004 水中铀测定方法
GB/T 19496-2004 水中钍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