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073-1998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导则
发布时间:1998-08-25 实施时间:1998-11-01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是核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其测量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核工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需要制定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并按照大纲进行实施和管理。
EJ/T 1073-1998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导则规定了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编制和实施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编制原则和基本要求;
2.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组成和内容;
3.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实施和管理;
4.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修订和更新。
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是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其编制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大纲应包括测量系统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标准、规范、要求、控制措施、评价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实施和管理应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包括测量系统的校准、验证、检验、维护、记录、分析和报告等方面的工作。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高,确保测量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测量系统质量控制大纲的修订和更新应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进步的需要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大纲的内容,保证大纲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注册指南
GB/T 19004-201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指南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