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40-1995
核燃料后处理厂放射性废物管理技术规定
发布时间:1995-07-04 实施时间:1995-11-01
核燃料后处理厂是指对核燃料进行后处理的工厂,其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是一种特殊的废物,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本标准旨在规范核燃料后处理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技术,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1. 废物分类
根据放射性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低放废物、中放废物和高放废物。不同类别的废物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废物收集
废物收集应该在产生现场进行,收集过程中应该避免废物的泄漏和扩散。收集容器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应该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废物包装
废物包装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该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以防止废物泄漏和扩散。包装过程中应该避免对废物造成二次污染。
4. 废物运输
废物运输应该符合国家标准,运输过程中应该避免废物泄漏和扩散。运输车辆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安全。
5. 废物贮存
废物贮存应该在专门的贮存设施中进行,贮存设施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废物贮存应该采取分区域、分级别的管理措施。
6. 废物处理
废物处理应该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来源,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中应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7. 废物处置
废物处置应该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来源,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处置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安全和环境保护。
相关标准
GB 14500-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选择标准
GB 14501-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辐射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2-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地质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3-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水文地质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4-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工程地质环境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