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856-1994
气体氚光源
发布时间:1994-07-18 实施时间:1994-12-01


气体氚光源是一种放射性同位素辐射源,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医学、工业和农业等领域。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氚光源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使用。

1. 技术要求
气体氚光源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放射性活度应符合规定;
(2)氚气体纯度应符合规定;
(3)氚气体压力应符合规定;
(4)氚气体容器应符合规定;
(5)氚气体容器应标明放射性同位素名称、放射性活度、容器压力、容器材质等信息。

2. 检验方法
气体氚光源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放射性活度检验应采用放射性计数法;
(2)氚气体纯度检验应采用气相色谱法;
(3)氚气体压力检验应采用压力计或压力传感器;
(4)氚气体容器检验应采用超声波探伤或X射线探伤等方法。

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气体氚光源应在容器上标明放射性同位素名称、放射性活度、容器压力、容器材质等信息,并采用特殊包装进行运输和贮存。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撞击等措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放射性同位素包装
GB 18872-2002 放射性同位素运输
GB 18873-2002 放射性同位素贮存
GB 18874-2002 放射性同位素辐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