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375-2005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定
发布时间:2005-04-11 实施时间: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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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内照射是指人体内摄入放射性物质后,放射性物质在人体内发生核变化,释放出的辐射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是指在放射性物质生产、使用、处理、运输等职业活动中,可能接触放射性物质并可能发生职业性内照射的人员。
EJ 375-2005规定了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的方法和要求,包括监测对象、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监测结果评价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监测对象
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应当接受个人监测。监测对象包括可能接触放射性物质的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和可能受到职业性内照射影响的其他人员。
2.监测频率
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应当按照工作情况和辐射防护要求,定期接受个人监测。监测频率应当根据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辐射防护措施、放射性物质的性质和剂量等因素确定。
3.监测方法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应当采用可靠的监测方法,包括生物监测和物理监测两种方法。生物监测是指通过检测人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或其代谢产物来确定职业性内照射剂量。物理监测是指通过检测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周围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和辐射剂量率来确定职业性内照射剂量。
4.监测结果评价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结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职业性内照射工作者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接触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
GB 1887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接触工作人员辐射防护规定
GB 18873-2002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接触工作人员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GB 18874-2002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接触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测规定
GBZ/T 192.1-2007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