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堆是指用于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核反应堆,其退役源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污染物。为了保证生产堆退役源项的安全处置,需要对其进行调查取样,以了解其放射性特性和化学特性。本标准旨在规定生产堆退役源项调查取样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退役源项的调查取样。
2.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堆
用于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核反应堆。
2.2 退役源项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污染物。
2.3 取样
从退役源项中取出样品进行分析。
2.4 样品
取样得到的物质。
2.5 采样器
用于取样的设备。
2.6 取样点
取样的位置。
2.7 取样容器
用于存放样品的容器。
2.8 样品标识
对样品进行标识以便于识别和追踪。
3.技术要求
3.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3.1.1 确定取样点
应根据退役源项的特性和分布情况,选择代表性的取样点。
3.1.2 确定取样容器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容器。
3.1.3 准备采样器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并进行清洗和消毒。
3.1.4 准备标识
应对取样点和样品进行标识,以便于识别和追踪。
3.2 取样方法
3.2.1 采用代表性取样方法
应根据退役源项的特性和分布情况,采用代表性取样方法。
3.2.2 采用正确的采样器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器。
3.2.3 采用正确的取样方法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采用正确的取样方法。
3.2.4 采用正确的取样量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采用正确的取样量。
3.2.5 采用正确的取样速度
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分析要求,采用正确的取样速度。
3.2.6 避免污染
应避免污染样品,采样器和取样容器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3.3 取样程序
3.3.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应进行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3.3.2 取样
应按照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3.3.3 样品处理
应对样品进行处理,如加入保护剂等。
3.3.4 样品保存
应将样品存放在合适的条件下,以保证样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5 样品运输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样品运输,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技术要求
4.1 取样报告
应编制取样报告,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方法、采样器、取样量、取样速度、取样容器、样品处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等信息。
4.2 取样记录
应编制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采样器、取样量、取样速度、取样容器、样品处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等信息。
4.3 取样数据
应对取样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准确的结果。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6158-2012 核设施退役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GB/T 16159-2012 核设施退役环境放射性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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