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967-1995
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发布时间:1995-07-04 实施时间:1995-11-01


核燃料后处理厂是指对核燃料进行再加工处理的工厂,其中包括核燃料再加工、放射性废物处理和核材料回收等工艺。在核燃料后处理厂中,核临界事故是一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其后果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这些假定包括:

1. 事故假定: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规模等。

2. 放射性物质释放假定:包括放射性物质的种类、释放途径、释放速率、释放时间等。

3. 大气扩散假定:包括大气稳定度、风速、风向等。

4. 地表沉降假定:包括沉降速率、沉降时间等。

5. 人员暴露假定:包括人员的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频率等。

6. 环境影响假定:包括环境介质的种类、环境介质的污染程度、环境介质的敏感性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为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标准
GB 6249-2011 核辐射环境安全基本标准
GB/T 16157-2012 核设施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
GB/T 16158-2012 核设施事故后应急救援组织指南
GB/T 16159-2012 核设施事故后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指南
GB/T 16160-2012 核设施事故后应急救援演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