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177-2005
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估算与评价
发布时间:2005-04-11 实施时间:2005-07-01


铀是一种放射性元素,其放射性衰变产物会释放出α、β、γ射线,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是指铀及其衰变产物进入人体内,通过放射性衰变释放出的射线对人体造成的照射。为了保护职业人员的健康,需要对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进行估算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估算与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其中,估算方法包括生物动力学模型法、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计算法。评价方法包括内照射剂量评价和内照射风险评价。

生物动力学模型法是指通过对铀及其衰变产物在人体内的代谢动力学过程进行研究,建立数学模型,计算出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的剂量。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对职业人员的尿液、血液等样本进行分析,测量出铀及其衰变产物的含量,从而计算出内照射剂量。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对工作场所空气、水、土壤等样本进行分析,测量出铀及其衰变产物的含量,从而计算出内照射剂量。计算法是指通过对工作场所的铀及其衰变产物的浓度、职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因素进行计算,从而估算出内照射剂量。

内照射剂量评价是指对职业人员的内照射剂量进行评价,包括剂量的测量、计算和分析。内照射风险评价是指对职业人员的内照射风险进行评价,包括风险的分析、评估和控制。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职业人员的健康,减少铀职业性个人内照射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接触限值
GBZ/T 229.1-2007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防护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Z/T 229.2-2007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防护规程 第2部分:铀矿山、铀冶炼、铀加工、铀废物处理、铀燃料元件制造和核电站
GBZ/T 229.3-2007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防护规程 第3部分: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
GBZ/T 229.4-2007 职业性放射性物质防护规程 第4部分:放射性同位素封装、运输和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