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623-2005
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的职业照射监测规定
发布时间:2005-04-11 实施时间:2005-07-01
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是核能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中存在着较高的辐射风险。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必须对职业照射进行监测。EJ/T 623-2005《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的职业照射监测规定》就是为此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职业照射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监测记录、监测报告和监测评价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监测的目的、对象、范围、原则和要求;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监测内容包括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浓度、工作场所辐射剂量率、从业人员个人剂量等;监测频次根据不同情况分为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和特殊情况监测;监测记录包括监测数据、监测仪器校准和维护记录等;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监测评价包括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的职业照射监测,包括铀矿选冶、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制造、核燃料组件制造、核燃料后处理等环节。同时,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核能领域的职业照射监测。
相关标准
- GB 18871-2014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工人健康检查规定
- GB 18871-2002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工人健康检查规定
- GBZ 2.1-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代码
- GBZ 2.2-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 GBZ 2.3-2015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评价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