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是核电厂房内的一种重要设备,用于监测厂房内的辐射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设计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可靠、准确灵敏。
1. 设计要求
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范围:应覆盖核电厂房内所有可能产生辐射的区域,包括主机厂房、辅助厂房、控制室、机组区域等。
(2)监测参数:应监测γ射线、中子、β射线等辐射参数。
(3)监测灵敏度:应能够检测到较低的辐射水平,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报警功能:应具备报警功能,当辐射水平超过设定值时能够及时报警。
(5)数据记录:应能够记录监测数据,以便后续分析和处理。
2. 技术要求
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2)设备应具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防护能力,能够抵御厂房内可能存在的辐射和其他危险因素。
(4)设备应具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能够自动采集、处理和传输数据。
(5)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维护性和可升级性,能够方便地进行维护和升级。
3. 安全要求
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能够在发生事故时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防误报能力,能够避免误报和漏报。
(4)设备应具有较高的防篡改能力,能够防止数据被篡改或删除。
4. 试验方法
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2)设备应进行长时间的稳定性测试,确保设备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3)设备应进行抗干扰测试和防护测试,确保设备能够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并能够抵御厂房内可能存在的辐射和其他危险因素。
(4)设备应进行安全性测试和防误报测试,确保设备能够在发生事故时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并能够避免误报和漏报。
(5)设备应进行防篡改测试,确保数据不会被篡改或删除。
5. 验收规定
压水堆核电厂房固定式辐射监测系统的验收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2)设备应经过试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3)设备应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4)设备应进行培训,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5)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相关标准
GB 18871-2002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规范
GB 18872-2002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设备技术条件
GB 18873-2002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
GB 18874-2002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GB 18875-2002 压水堆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