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657.1-1992
中国档案分类法 核工业档案分类与代码
发布时间:1992-07-24 实施时间:1992-12-01
核工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其档案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核工业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中国档案分类法制定了EJ 657.1-1992 核工业档案分类与代码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核工业档案的分类体系:该标准将核工业档案分为10个大类,分别是:总则、计划、设计、建设、试验、生产、安全、环保、科研、管理。每个大类下面又分为若干个小类,共计100个小类。这种分类体系既考虑了档案的内容特点,又符合档案管理的需要,便于档案的归档、检索和利用。
2. 核工业档案的代码编制规则:该标准规定了核工业档案的代码编制规则,包括代码的组成、编制原则、编码方法等。代码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方便地对档案进行标识和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核工业档案的管理要求:该标准还规定了核工业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保管、整理、鉴定、利用等方面。这些要求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规范,有助于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EJ 657.1-1992 核工业档案分类与代码标准的制定,为核工业档案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分类体系和规范的代码编制方法,有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核工业的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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