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877-1994
核燃料后处理厂安全设计准则
发布时间:1994-10-24 实施时间:1995-01-01


核燃料后处理厂是指对核燃料进行再加工处理的设施,包括辐射源、辐射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是保障核燃料后处理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EJ 877-1994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厂安全设计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基础要求: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设施的使用寿命、环境因素、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等因素。

2. 设计原则: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3. 设计内容: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设施的布置、结构、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防火、防爆、防雷、通风、空调、照明、消防、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设计。

4. 安全分析: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进行安全分析,包括事故分析、辐射防护分析、化学危险性分析等,确保设施在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的安全性。

5. 安全控制: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包括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设施的安全监测、报警、应急处理等措施,确保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6. 安全管理:核燃料后处理厂的安全设计应包括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管理。

相关标准
GB 50883-2013 核设施安全评价规定
GB 11806-2014 核电厂安全评价规定
GB 18367-2013 核电站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GB 6249-2011 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规范
GB 6248-2011 核设施辐射防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