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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后处理厂自控仪表工程设计。
二、基本要求
1.自控仪表系统应满足工艺过程的自动化要求,保证工艺过程的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
2.自控仪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和可扩展性,方便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3.自控仪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方便操作和维护。
4.自控仪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可靠性,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自控仪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自诊断和故障处理能力,方便故障排除和维护。
三、设计内容
1.自控仪表系统的组成和结构。
2.自控仪表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3.自控仪表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计。
4.自控仪表系统的接口设计。
5.自控仪表系统的人机界面设计。
6.自控仪表系统的安全保护设计。
7.自控仪表系统的故障诊断和处理设计。
四、设计方法
1.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法,方便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2.采用标准化设计方法,方便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3.采用可靠性设计方法,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采用自适应控制方法,保证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和控制精度。
5.采用网络化设计方法,方便系统的数据共享和远程监控。
五、设计文件
1.自控仪表系统的设计方案。
2.自控仪表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计文件。
3.自控仪表系统的接口设计文件。
4.自控仪表系统的人机界面设计文件。
5.自控仪表系统的安全保护设计文件。
6.自控仪表系统的故障诊断和处理设计文件。
六、验收规定
1.自控仪表系统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自控仪表系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自控仪表系统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调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自控仪表系统应经过专业的验收机构的验收,保证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核电厂自控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19581-2017 核电厂自控仪表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19582-2017 核电厂自控仪表系统工程质量评定规范
GB/T 19583-2017 核电厂自控仪表系统工程管理规范
GB/T 19584-2017 核电厂自控仪表系统工程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