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193-2005
后处理厂退役源项调查取样技术准则
发布时间:2005-04-11 实施时间:2005-07-01


后处理厂是指对废水、废气等进行处理的工厂,其退役源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排放源。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需要对后处理厂的退役源项进行调查取样,以了解其排放情况和污染物浓度,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后处理厂退役源项的调查取样,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其中,废水和废气的取样方法分别按照《水质采样技术规范》(GB/T 5750.1-2006)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测量规范》(HJ/T 75-2007)执行。

本标准要求取样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退役源项的排放情况和特点,确定取样点位和取样方式。取样点位应选择代表性的排放口,取样方式应根据排放口的特点和污染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如直接取样、间接取样、抽样等。

取样前应对取样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污染样品。取样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保证取样量足够、样品代表性好、污染物浓度准确可靠。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标识、封存和运输,避免样品的变质和污染。

本标准还规定了取样后的样品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样品保存、样品制备、样品分析等。样品处理和分析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 GB/T 5750.1-2006 水质采样技术规范
- HJ/T 75-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测量规范
-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采样技术规范
- HJ/T 400-2007 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方法规定
- HJ/T 397-2007 环境空气质量采样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