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217-2007
核动力厂火灾危害性分析指南
发布时间:2007-10-10 实施时间:2008-03-01


核动力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对核动力厂火灾危害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是保障核动力厂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危害性分析的基本要求:包括分析的目的、基本原则、分析的内容和方法等。

2. 火灾危害性分析的分析方法:包括火灾场景的确定、火灾影响的评估、火灾后果的分析等。

3. 火灾危害性分析的结果表达方式:包括火灾危害性评价的等级划分、结果的表格和图示等。

4. 火灾危害性分析应用的范围和限制:包括适用的场合、适用的设施和限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火灾危害性分析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也可作为其他工业设施火灾危害性分析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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