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废物是指放射性活度高、放射性半衰期长、放射性能量密度大的废物。由于高放废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极大,因此在处置前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本标准旨在规范高放废物处置前的管理,确保高放废物的安全处置。
1. 高放废物的分类
根据高放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本标准将高放废物分为以下四类:
(1)燃料元件和燃料元件的组件;
(2)燃料元件外壳和燃料元件外壳的组件;
(3)实验设备、工艺设备和其他放射性设备;
(4)其他高放废物。
2. 高放废物的包装
高放废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包装容器进行包装。包装容器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以确保高放废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泄漏。包装容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3. 高放废物的标识
高放废物必须在包装容器上标明相应的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标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高放废物的类别;
(2)高放废物的放射性活度;
(3)高放废物的包装日期;
(4)高放废物的包装容器编号。
4. 高放废物的运输
高放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高放废物不会泄漏或造成其他危害。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
5. 高放废物的存储
高放废物的存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储场所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以确保高放废物不会泄漏或造成其他危害。存储场所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6. 高放废物的检测
高放废物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检测和测试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GB 14500-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选择标准
GB 14501-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辐射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2-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地质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3-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水文地质环境评价标准
GB 14504-2010 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地工程地质环境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