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处理厂是指对核燃料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处理的设施。在后处理过程中,钚是一种重要的放射性核素,需要对其存量进行监测。本标准旨在规定后处理厂过程中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的设计要求,以确保监测装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后处理厂过程中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2. 规定
2.1 设计要求
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应具有以下设计要求:
(1)监测装置应能够准确测量后处理过程中的钚存量;
(2)监测装置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稳定性;
(3)监测装置应具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
(4)监测装置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2 技术要求
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监测装置应采用中子探测器进行测量;
(2)监测装置应具有自动校准和自动补偿功能;
(3)监测装置应具有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4)监测装置应具有报警和故障自诊断功能。
2.3 试验方法
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应按照以下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1)灵敏度试验:在不同的钚浓度下进行测量,检验监测装置的灵敏度;
(2)稳定性试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连续测量,检验监测装置的稳定性;
(3)抗干扰试验:在不同的干扰条件下进行测量,检验监测装置的抗干扰能力;
(4)可靠性试验: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连续测量,检验监测装置的可靠性。
2.4 检验规则和标志
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应符合以下检验规则和标志:
(1)监测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监测装置应具有合格证明和标志。
2.5 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钚存量中子监测装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1)监测装置应采用防辐射材料进行包装;
(2)监测装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运输;
(3)监测装置应存放在防辐射设施内;
(4)监测装置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8871-2002 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规范
GB/T 18872-2002 核设施环境放射性监测规范
GB/T 18873-2002 核设施环境辐射监测规范
GB/T 18874-2002 核设施环境辐射剂量评价规范
GB/T 18875-2002 核设施环境辐射剂量限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