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材料与核设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物保护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有线对讲通信系统是实现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标准旨在规范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其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1.系统组成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包括主机、分机、话筒、耳机、信号灯、呼叫器、报警器、录音设备等组成部分。其中,主机应具备控制、管理、调度、录音、报警等功能;分机应具备呼叫、接听、放音、报警等功能;话筒、耳机应具备清晰、稳定、可靠的通信效果;信号灯、呼叫器、报警器应具备明显、可靠的信号提示效果;录音设备应具备高质量、长时间的录音效果。
2.系统性能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1)通信质量:通信质量应稳定、清晰、可靠,不受外界干扰。
(2)通信距离:通信距离应满足实际需求,不低于1000米。
(3)通信容量:通信容量应满足实际需求,不低于100个分机。
(4)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秒。
(5)录音时间:录音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
(6)系统可靠性:系统可靠性应高,故障率应低于0.1%。
3.系统安装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系统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电气规定,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性。
(4)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防雷规定,确保设备的防雷安全性。
4.系统调试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调试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调试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设备调试应符合相关电气规定,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性。
(4)设备调试应符合相关防雷规定,确保设备的防雷安全性。
5.系统运行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系统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运行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运行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设备运行应符合相关电气规定,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性。
(4)设备运行应符合相关防雷规定,确保设备的防雷安全性。
6.系统维护和管理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有线对讲通信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系统维护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维护和管理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和管理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设备维护和管理应符合相关电气规定,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性。
(4)设备维护和管理应符合相关防雷规定,确保设备的防雷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862-2013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技术要求
GB/T 29863-2013 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技术评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