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T 0132-2013
邮政业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发布时间:2013-07-05 实施时间:2014-01-01


邮政业机构代码是指为了标识邮政业机构而编制的一组数字或字母。邮政业机构代码的编制规则是为了保证邮政业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便于邮政业信息管理和交换。

邮政业机构代码由国家邮政局统一编制,邮政业机构代码的编制规则如下:

1. 邮政业机构代码由10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其中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为机构代码。

2. 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代码,共6位数字。

3. 机构代码由4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其中第1位为机构类型代码,第2位为机构级别代码,第3位和第4位为机构序号代码。

4. 机构类型代码共有5种,分别为:总局、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分别用数字1、2、3、4、5表示。

5. 机构级别代码共有4种,分别为:总局、分局、支局、网点,分别用数字1、2、3、4表示。

6. 机构序号代码为机构在同级别机构中的序号,采用数字编制,从01开始。

7. 邮政业机构代码的编制应遵循唯一性、稳定性、规范性原则。

8. 邮政业机构代码的使用应遵循统一性、标准化、规范化原则。

邮政业机构代码的编制规则是为了保证邮政业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便于邮政业信息管理和交换。邮政业机构代码的使用应遵循统一性、标准化、规范化原则,以便于邮政业信息管理和交换。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7710-2008 信息交换用代码结构
GB/T 2261.1-2003 信息交换用代码表示方法
GB/T 2261.2-2003 信息交换用代码表示方法
GB/T 2261.3-2003 信息交换用代码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