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校准仪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二、术语和定义
2.1 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
利用光干涉原理测定甲烷浓度的仪器。
2.2 校准仪
用于校准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仪器。
2.3 校准气体
用于校准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气体,其甲烷浓度应符合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测量范围。
2.4 校准系数
校准气体浓度与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输出信号之间的比值。
三、技术要求
3.1 校准气体
校准气体应为高纯度甲烷气体,其甲烷浓度应符合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测量范围。校准气体的不确定度应小于等于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不确定度。
3.2 校准系数
校准系数应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测量范围内稳定,其不确定度应小于等于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不确定度。
3.3 稳定性
校准仪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输出信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3.4 精度
校准仪的输出信号应与标准值的偏差应小于等于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的允许误差。
3.5 可靠性
校准仪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其使用寿命应不少于5年。
四、试验方法
4.1 校准系数试验
将校准气体输入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和校准仪,记录其输出信号,计算校准系数。
4.2 稳定性试验
将校准气体输入校准仪,记录其输出信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其稳定性。
4.3 精度试验
将校准气体输入校准仪,记录其输出信号,与标准值进行比较,计算偏差。
五、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校准仪出厂前应进行校准系数试验、稳定性试验和精度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出厂。
5.2 定期检验
校准仪应定期进行校准系数试验、稳定性试验和精度试验,检验周期不应超过1年。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校准仪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校准系数、校准气体浓度和有效期等信息。
6.2 包装
校准仪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6.3 运输
校准仪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和防冻。
6.4 贮存
校准仪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防腐蚀的环境中,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校准系数试验、稳定性试验和精度试验。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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