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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风速仪表是煤矿安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仪器,用于测量矿井内的风速。为了保证矿用风速仪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检定。而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就是用于对矿用风速仪表进行检定的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的通用技术条件,包括检定装置的组成、技术要求、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检定装置的组成
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应包括风速发生器、风速测量仪、温度测量仪、湿度测量仪、压力测量仪等组成部分。其中,风速发生器应能够产生不同风速的气流,风速测量仪应能够准确测量气流的风速,温度测量仪、湿度测量仪、压力测量仪应能够准确测量气流的温度、湿度、压力等参数。
2. 技术要求
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应具有以下技术要求:
(1)风速发生器的风速范围应符合矿用风速仪表的测量范围要求,并且风速应稳定、均匀。
(2)风速测量仪的测量误差应小于矿用风速仪表的允许误差。
(3)温度测量仪、湿度测量仪、压力测量仪的测量误差应小于矿用风速仪表的允许误差。
(4)检定装置应具有自动记录、数据处理、报警等功能。
3. 检定方法
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的检定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定前应对检定装置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
(2)检定时应按照矿用风速仪表的使用方法进行检定。
(3)检定时应记录矿用风速仪表的测量值和检定装置的测量值,并进行比较。
(4)检定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
4. 检定结果的处理
矿用风速仪表检定装置的检定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矿用风速仪表的测量误差。
(2)检定装置的测量误差。
(3)矿用风速仪表的检定结果。
(4)检定装置的校准结果。
5.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通用规定
GB/T 3785-2008 电气测量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820-2008 电子计量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2006 工业、科学和医疗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第2部分:环境试验
GB/T 21437-2008 电子计量仪器的检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