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299.3-1992
冶金焦用鹤岗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2-03-31 实施时间:1992-08-01


冶金焦是冶金工业中重要的原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冶金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益。鹤岗矿务局煤是冶金焦生产中常用的原料之一,其质量对冶金焦的质量和生产效益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冶金焦的质量和生产效益,制定了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焦用鹤岗矿务局煤的技术条件。

1. 煤的物理性质
煤的物理性质是指煤的密度、孔隙度、粒度等指标。本标准规定,鹤岗矿务局煤的密度应大于1.3g/cm³,孔隙度应小于40%,粒度应在3-25mm之间。

2. 煤的化学性质
煤的化学性质是指煤的元素组成、化学反应性等指标。本标准规定,鹤岗矿务局煤的灰分应小于18%,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固定碳应大于55%,硫分应小于1.5%。

3. 煤的热值
煤的热值是指单位质量煤所释放的热量。本标准规定,鹤岗矿务局煤的低位发热量应大于5500kcal/kg。

4. 煤的灰熔点
煤的灰熔点是指煤中灰分在高温下熔化的温度。本标准规定,鹤岗矿务局煤的灰熔点应大于1250℃。

5. 煤的粘结指数
煤的粘结指数是指煤在高温下形成焦炭的能力。本标准规定,鹤岗矿务局煤的粘结指数应大于70。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476-2008 煤的灰熔点测定方法
GB/T 482-2008 煤的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