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610.1-1996
发电煤粉锅炉用四望嶂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6-12-05 实施时间:1997-10-01


发电煤粉锅炉用四望嶂矿务局煤是一种优质的燃料,具有高热值、低灰分、低硫分等优点,适用于发电厂的燃料供应。为了保证煤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制定了本标准,规定了煤的各项指标要求和使用要求。

1. 煤的物理性质
四望嶂矿务局煤的粒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筛分(%)|粒度(mm)
-|-
过筛率|≤13
筛余率|≤1
煤的密度应≥1.3g/cm³。

2. 煤的化学性质
四望嶂矿务局煤的化学性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指标|要求
-|-
挥发分(%)|≥30
固定碳(%)|≥50
灰分(%)|≤15
硫分(%)|≤1.5
粘结指数|≥50

3. 煤的热值和灰熔点
四望嶂矿务局煤的低位发热量应≥23MJ/kg,灰熔点应≥1250℃。

4. 煤的贮存、运输、使用要求
四望嶂矿务局煤的贮存、运输、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煤的贮存应在干燥、通风、防潮的条件下进行;
(2)煤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车辆,防止煤粉飞扬;
(3)煤的使用应按照锅炉的要求进行,保证煤粉的均匀供给和燃烧效果。

相关标准
GB/T 212-2008 煤的分析方法
GB/T 5751-2006 煤的灰熔融性测定方法
GB/T 15456-2014 煤的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18667-2012 煤的低位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18668-2012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