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342.2-1994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七台河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4-03-09 实施时间:1994-07-01


MT/T 342.2-1994 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七台河矿务局煤技术条件是针对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煤的技术条件进行规定的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七台河矿务局煤进行规定,包括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发生性能等。

该标准规定了七台河矿务局煤的物理性质,包括煤的粒度、挥发分、灰分、固定碳等指标。其中,煤的粒度应符合炉型要求,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灰分应在10%~20%之间,固定碳应在45%~55%之间。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煤的化学成分,包括煤的水分、硫分、灰分、挥发分等指标。其中,煤的水分应在8%~12%之间,硫分应在1.5%~3.5%之间,灰分应在10%~20%之间,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

除了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七台河矿务局煤的发生性能。其中,煤的发生性能包括煤的发生速率、发生温度、发生效率等指标。煤的发生速率应在1.5kg/h~2.5kg/h之间,发生温度应在800℃~900℃之间,发生效率应在70%~8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适用于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用七台河矿务局煤,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煤。此外,该标准只是对煤的技术条件进行规定,具体的使用要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灰分分析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挥发分分析方法
GB/T 214-2007 煤的总硫分分析方法
GB/T 215-2008 煤的水分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