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342.4-1994
水泥回转窑用七台河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4-03-09 实施时间:1994-07-01


水泥回转窑是水泥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设备之一,其燃料选择对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标准针对水泥回转窑用煤的选择,规定了七台河矿务局煤的技术条件。

1. 煤的物理性质
煤的物理性质是指煤的密度、粒度、孔隙度等指标。本标准规定,七台河矿务局煤的密度应在1.25~1.35g/cm³之间,粒度应在5~25mm之间,孔隙度应小于40%。

2. 煤的化学性质
煤的化学性质是指煤的元素组成、挥发分、固定碳、灰分、硫分等指标。本标准规定,七台河矿务局煤的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固定碳应在45%~55%之间,灰分应小于20%,硫分应小于1.5%。

3. 煤的燃烧特性
煤的燃烧特性是指煤的着火点、燃烧速率、燃烧温度等指标。本标准规定,七台河矿务局煤的着火点应在150℃以上,燃烧速率应在50~100mm/min之间,燃烧温度应在1300℃以上。

4. 煤的灰渣特性
煤的灰渣特性是指煤燃烧后产生的灰渣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指标。本标准规定,七台河矿务局煤的灰渣应为易于清理的干燥灰渣,不应有粘结现象,灰渣中的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应小于1%。

5. 煤的热值
煤的热值是指煤燃烧时释放的热量。本标准规定,七台河矿务局煤的低位发热量应在5500~6500kcal/kg之间。

相关标准
GB/T 213-2008 煤的品种和代号
GB/T 482-2008 煤的灰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307-2011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
GB/T 28731-2012 水泥回转窑用煤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