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431.3-1995
水泥回转窑用丰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5-11-06 实施时间:1996-03-01


水泥回转窑是水泥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设备之一,其燃料的选择对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丰城矿务局煤是一种常用的水泥回转窑燃料,本标准旨在规定丰城矿务局煤在水泥回转窑中的使用技术条件,以保证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1. 煤的物理性质
煤的物理性质是指煤的密度、粒度、硬度等方面的指标。本标准规定,丰城矿务局煤的粒度应在0-50mm之间,硬度应在2-3之间。

2. 煤的化学性质
煤的化学性质是指煤的元素组成、含量、化学反应等方面的指标。本标准规定,丰城矿务局煤的含碳量应不低于75%,含硫量应不高于1.5%,含灰量应不高于15%。

3. 煤的热值
煤的热值是指单位质量煤所释放的热量。本标准规定,丰城矿务局煤的低位发热量应不低于5500kcal/kg。

4. 煤的灰熔点
煤的灰熔点是指煤中灰分在高温下熔化的温度。本标准规定,丰城矿务局煤的灰熔点应不低于1250℃。

5. 煤的挥发分
煤的挥发分是指煤中在加热过程中挥发出来的物质。本标准规定,丰城矿务局煤的挥发分应不高于20%。

6. 煤的贮存、运输、使用
本标准还规定了丰城矿务局煤的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要求。煤的贮存应在通风、干燥、防潮的条件下进行,煤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避免煤的挥发和污染。煤的使用应根据水泥回转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煤的燃烧效率和水泥生产的质量。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熔融性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482-2008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
GB/T 5752-2006 煤的低位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5750-2006 煤的化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