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728.1-1997
发电煤粉锅炉用大通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7-12-12 实施时间:199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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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728.1-1997《发电煤粉锅炉用大通矿务局煤技术条件》是针对发电煤粉锅炉用煤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大通矿务局煤在发电煤粉锅炉中的使用条件和要求。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煤的物理性质:包括煤的密度、孔隙度、抗压强度、耐磨性等指标要求。
2. 煤的化学性质:包括煤的固定碳、挥发分、灰分、硫分、热值等指标要求。
3. 煤的灰熔点:要求煤的灰熔点不低于1250℃。
4. 煤的挥发分:要求煤的挥发分不低于20%。
5. 煤的硫分:要求煤的硫分不高于1.5%。
6. 煤的粘结指数:要求煤的粘结指数不低于5。
7. 煤的磷含量:要求煤的磷含量不高于0.05%。
8. 煤的粒度组成:要求煤的粒度组成符合规定的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煤的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例如,煤的贮存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受潮、受热;煤的运输应采取防潮、防晒、防冻措施,避免煤的质量受到影响;煤的使用应根据锅炉的要求进行调整,保证煤的燃烧效率和锅炉的安全运行。
总之,MT/T 728.1-1997《发电煤粉锅炉用大通矿务局煤技术条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它规定了大通矿务局煤在发电煤粉锅炉中的使用条件和要求,对于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煤的燃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熔融性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1541-2017 煤的粒度组成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