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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其生产需要大量的氢气和氮气。其中氢气可以通过水电解或天然气重整等方式获得,而氮气则可以通过空分设备分离空气得到。而合成氨的生产过程中,还需要使用煤等化石燃料作为还原剂,以提供反应所需的热量和还原氢。
萍乡矿务局煤是一种适合作为合成氨生产中的还原剂的煤种。为了保证合成氨生产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对萍乡矿务局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灰分、硫分、挥发分、固定碳、粒度、水分等指标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要求。
根据MT/T 348.3-1994标准,合成氨用萍乡矿务局煤的物理性质要求:煤的颜色应为黑色或棕黑色,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裂纹和破碎;煤的化学性质要求:煤的灰分不得超过15%,硫分不得超过1.5%,挥发分不得低于25%,固定碳不得低于50%;煤的热值要求:煤的低位发热量不得低于24MJ/kg;煤的粒度要求:煤的粒度应在3-25mm之间,且不得有过多的细粉末;煤的水分要求:煤的水分不得超过10%。
除了对煤本身的指标要求外,MT/T 348.3-1994标准还对煤的贮存、运输、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例如,煤的贮存应在干燥、通风、防潮的条件下进行,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雨淋;煤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车辆,避免煤粉末的飞扬和煤的受潮;煤的使用应在炉膛内均匀喷入,避免出现煤堆和煤粉堆积等情况。
总之,MT/T 348.3-1994标准为合成氨生产中使用萍乡矿务局煤提供了严格的技术条件和要求,有助于保证合成氨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分测定方法
GB/T 5752-2006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476-2008 煤的粒度分析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