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613.1-1996
合成氨用晋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6-12-05 实施时间:199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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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613.1-1996 合成氨用晋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是针对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煤炭质量要求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晋城矿务局煤在合成氨生产中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灰分、硫分、挥发分等指标要求。
晋城矿务局煤是指产自山西省晋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煤炭资源。该煤炭资源在合成氨生产中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因此制定了该标准以规范其使用。
根据该标准,晋城矿务局煤的物理性质要求:粒度分布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煤的颗粒大小应在3-25毫米之间。化学性质要求:煤的灰分不应超过15%,硫分不应超过1.5%。热值要求:煤的低位发热量应在20-25MJ/kg之间。挥发分要求:煤的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晋城矿务局煤的其他指标要求,如水分、粘结指数、热膨胀系数等。这些指标的要求旨在保证晋城矿务局煤在合成氨生产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分测定方法
GB/T 5752-2006 煤的硫分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热值测定方法
GB/T 482-2008 煤的粘结指数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