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520-1995
煤矿雷管生产厂防静电安全规程
发布时间:1996-01-15 实施时间:1996-05-01


煤矿雷管生产厂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场所,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其中,防静电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本标准旨在规定煤矿雷管生产厂防静电安全的要求,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雷管生产厂的防静电安全管理。

2. 安全要求
2.1 生产场所应保持干燥,地面应保持清洁、平整、无尘、无油污,地面电阻应小于10^6Ω。
2.2 生产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设施,包括接地装置、静电消除器等。
2.3 生产过程中应使用防静电工具和设备,如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等。
2.4 生产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如禁止使用易产生静电的材料、禁止使用明火等。
2.5 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防静电设施和工具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全管理
3.1 生产厂应建立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3.2 生产厂应定期开展防静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和技能。
3.3 生产厂应建立防静电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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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476.2-2000 煤矿安全规程 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型“d”电气设备
GB 12476.3-2000 煤矿安全规程 防爆电气设备 第3部分:防爆型“e”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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