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矿井工程建设是煤炭工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矿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标准旨在规范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提高矿井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一、报告编制要求
1. 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编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行。
2. 报告应当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3. 报告应当注重科学性和可靠性,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4. 报告应当注重可比性和可评价性,具有可比性和可评价性。
5. 报告应当注重可持续性和环境保护,具有可持续性和环境保护。
二、报告编制内容
1.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2. 市场分析:包括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市场竞争等。
3. 技术方案:包括选址、设计、施工、运营等技术方案。
4. 经济效益:包括投资估算、收益预测、投资回收期、财务评价等。
5. 社会效益:包括就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社会效益。
6. 风险分析: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济风险、政策风险等。
7.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措施等。
8. 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
9.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组织、管理体制、项目进度计划等。
三、报告审批程序
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建设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审批部门。
3. 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和审批。
4. 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建设单位。
四、报告报送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审批部门。
2. 建设单位应当将审批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3. 建设单位应当将备案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相关标准
GB 50058-2014 煤矿安全规程
GB 50067-2017 煤矿井下通风与防尘规程
GB 50068-2018 煤矿井下安全监测规程
GB 50069-2018 煤矿井下救护与应急规程
GB 50070-2017 煤矿井下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