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509.2-1995
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5-12-18 实施时间:1996-05-01
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是指用于蒸汽机车的燃料煤,其主要特点是具有较高的发热量和较低的灰分、硫分、挥发分等指标。本标准规定了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的技术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满足蒸汽机车的燃料要求。
1. 煤的物理性质
煤的物理性质包括煤的外观、密度、粒度等指标。本标准规定,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的外观应为黑色或棕黑色,无明显的裂纹和破碎。煤的密度应大于1.3g/cm³,粒度应为25mm以下。
2. 煤的化学性质
煤的化学性质包括煤的元素组成、化学成分等指标。本标准规定,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的元素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碳含量大于75%,氢含量小于5%,氮含量小于1.5%,硫含量小于1.5%。
3. 煤的燃烧性能
煤的燃烧性能包括煤的点火性能、燃烧速率、燃烧稳定性等指标。本标准规定,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的点火性能应好,燃烧速率应适中,燃烧稳定性应良好。
4. 煤的灰分、硫分、挥发分、固定碳、发热量等指标要求
本标准规定,蒸汽机车用海勃湾矿务局煤的灰分应小于10%,硫分应小于1.5%,挥发分应在20%~30%之间,固定碳应大于55%,发热量应大于25MJ/kg。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灰分分析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硫分分析方法
GB/T 476-2008 煤的挥发分分析方法
GB/T 28731-2012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