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591-1996
煤矿井下用紧急制动装置
发布时间:1996-12-03 实施时间:1997-10-01


煤矿井下用紧急制动装置是煤矿井下安全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刹车,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煤矿井下用紧急制动装置的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

一、技术要求
1.紧急制动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制动性能,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机车或列车停止。
2.紧急制动装置应具有防误动能力,能够避免误操作引起的事故。
3.紧急制动装置应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能够适应井下恶劣的工作环境。
4.紧急制动装置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能够在紧急情况解除后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紧急制动装置应具有可靠的电源供应,能够在井下电力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正常工作。

二、试验方法
1.制动性能试验:在规定的条件下,对紧急制动装置进行制动性能试验,检测其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2.防误动试验:对紧急制动装置进行防误动试验,检测其是否能够避免误操作引起的事故。
3.防水、防尘、防腐蚀试验:对紧急制动装置进行防水、防尘、防腐蚀试验,检测其是否能够适应井下恶劣的工作环境。
4.自动复位试验:对紧急制动装置进行自动复位试验,检测其是否能够在紧急情况解除后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电源供应试验:对紧急制动装置进行电源供应试验,检测其是否能够在井下电力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正常工作。

三、检验规则
1.紧急制动装置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有检验报告。
3.紧急制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应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紧急制动装置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紧急制动装置应采用防震、防潮、防晒等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震、防潮、防晒等。
3.紧急制动装置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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