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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供电监控系统是指对煤矿供电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报警提示、故障诊断和维护管理的系统。该系统主要由数据采集终端、数据传输网络、数据处理中心和维护管理终端等组成。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供电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功能。其采集的数据应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电能、频率、功率因数等参数。数据采集终端应具有防雷、防静电、防干扰等功能,能够适应煤矿供电系统的复杂环境。
1.2 数据传输网络
数据传输网络应具有高可靠性、高带宽、低时延、低误码率等特点。数据传输网络应采用双机热备份、多级冗余等技术,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3 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处理中心应具有数据存储、处理、分析、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中心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具有高可靠性、高可扩展性、高安全性等特点。数据处理中心应能够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测、历史数据查询、故障诊断等功能。
1.4 维护管理终端
维护管理终端应具有数据查询、故障诊断、参数设置、报警处理等功能。维护管理终端应能够实现对数据采集终端、数据传输网络、数据处理中心等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
2. 性能指标
2.1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的采集精度应不低于0.5级,采样率应不低于2kHz。数据采集终端的存储容量应不低于1GB,数据传输速率应不低于10Mbps。
2.2 数据传输网络
数据传输网络的可靠性应不低于99.99%,带宽应不低于100Mbps,时延应不超过10ms,误码率应不超过10^-9。
2.3 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处理中心的处理能力应不低于1000个数据采集终端的数据处理能力,存储容量应不低于1TB,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s。
3. 测试方法
3.1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的测试应包括采集精度、采样率、存储容量、数据传输速率等指标的测试。
3.2 数据传输网络
数据传输网络的测试应包括可靠性、带宽、时延、误码率等指标的测试。
3.3 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处理中心的测试应包括处理能力、存储容量、数据查询响应时间等指标的测试。
4. 检验规则
4.1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性能检查等内容。
4.2 数据传输网络
数据传输网络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性能检查等内容。
4.3 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处理中心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性能检查等内容。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5.2 包装
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3 运输
产品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