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是一种用于制备煤样的设备,主要用于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等行业的煤样制备。本标准适用于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5725-2002《煤样制备术语和定义》相同。
2. 技术要求
2.1 设计要求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合理的结构、稳定的性能、方便的操作和维护。
2.2 主要技术参数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参数名称 参数要求
1 破碎室尺寸 长×宽×高≥400×300×200mm
2 破碎锤重量 ≥1kg
3 破碎锤数目 2~4个
4 破碎锤冲程 ≥100mm
5 缩分筛孔径 2、4、6、8、10、13、16、18、20、25、30、40、50、60、70、80、100、120、150、200mm
6 缩分筛层数 ≥6层
7 缩分筛有效直径 Φ200mm
8 缩分筛振动频率 ≥147次/min
9 缩分筛振幅 ≥1.5mm
10 缩分筛振动方式 上下振动
11 缩分筛振动电机功率 0.55kW
12 缩分筛振动电机转速 960r/min
13 缩分筛振动电机电压 380V
14 缩分筛振动电机电流 1.5A
15 缩分筛振动电机制造厂家 国内知名品牌
2.3 性能要求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应具有以下性能要求:
(1)破碎效率高,破碎后的煤样颗粒均匀;
(2)缩分筛筛分准确,筛分结果可靠;
(3)操作简便,维护方便;
(4)噪声小,振动小。
3. 试验方法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8666-2002《煤样制备设备试验方法》的要求。
4. 检验规则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8667-2002《煤样制备设备检验规则》的要求。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锤式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志和标记通用规则》、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GB/T 4857.1-2005《包装运输用纸箱》和GB/T 13384-2008《贮存规范》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5725-2002 煤样制备术语和定义
GB/T 18666-2002 煤样制备设备试验方法
GB/T 18667-2002 煤样制备设备检验规则
GB/T 13306-2011 标志和标记通用规则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