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603.1-1996
发电煤粉锅炉用华蓥山矿务局煤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6-12-05 实施时间:1997-10-01


发电煤粉锅炉用华蓥山矿务局煤技术条件是指在发电煤粉锅炉中使用华蓥山矿务局煤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华蓥山矿务局煤是一种优质的烟煤,具有较高的热值和较低的灰分、硫分等指标,适合用于发电煤粉锅炉的燃烧。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煤粉锅炉用华蓥山矿务局煤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热值、灰熔点、挥发分、硫分、粘结指数、磷含量、氯含量、灰分等指标。其中,煤的物理性质包括煤的粒度、密度、孔隙度等;化学性质包括煤的元素含量、组成等;热值是指煤的燃烧热值,是煤的重要指标之一;灰熔点是指煤的灰分在高温下熔化的温度;挥发分是指煤在加热过程中挥发出来的物质;硫分是指煤中的硫元素含量;粘结指数是指煤在加热过程中形成焦炭的能力;磷含量是指煤中的磷元素含量;氯含量是指煤中的氯元素含量;灰分是指煤中不挥发的物质。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发电煤粉锅炉的正常运行和燃烧效率,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相关标准
GB/T 5751-2006 煤的灰熔融性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挥发分测定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灰分测定方法
GB/T 214-2007 煤的总硫测定方法
GB/T 482-2008 煤的粘结指数测定方法